論民間組織在公共服務中的作用領域及權利保障 民間組織的培育和發展,是直接關係到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能否全面、成熟發展,以及社會轉型能否穩健、順利實現的關鍵。發展民間組織,必須首先考慮以下兩個問題:一是民間組織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中可以發揮作用的領域,以此來確定政府給予民間組織的合法性和行動空間;二是政府給予的行動空間內活動的民間組織合法權利如何,其保障途徑如何?本文正是圍繞這兩個問題展開。 唐興霖 服務單位:上海交通大學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 聯絡信箱: Previous Article 上一篇論文 非營利組織策略性課責機制的探討:美國經驗之啟示 Next Article 下一篇論文 澳門社會治理結構的合作主義導向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