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機後台灣財政永續性之研究
2009年全球各國為因應金融危機採行振興經濟方案,而積極性財政政策之代價,卻是政府債務快速累積及長期財政條件不健全之風險。國際貨幣基金(IMF)於2011年1月最新發布之《財政監測報告》中呼籲各國政府必須就達成財政永續性作出明確的承諾,特別是受金融危機重創之歐美國家政府,必須加強對赤字目標之承諾,歐元區需打破財政與金融之間的螺旋作用關係,以降低跨境擴散風險;以及新興經濟體應重建財政緩衝等維持財政永續之規範性建議。財政永續性乃規範性之長期概念,而理性預期學者Barro(1986)所提出之「跨期預算限制」(intertemporal budget constraint)條件,適足以做為檢驗國家是否具備財政永續性之標準。然而,台灣各級政府過去20年來,財政赤字大多依賴舉債支應,累積未償債務餘額佔GDP之比率不斷上升,財政情況加速惡化。本研究旨於探討台灣政府財政收支之永續性,並做為財政政策是否持續之依據。
實證研究發現台灣1955年至2009年之實質歲入淨額及實質歲出淨額具有單根且呈現共整合關係,表示此財政收支之間具有長期均衡關係,滿足財政永續性之條件。惟以相同變數,進行1989年至2009年之短期時間序列分析,卻發現財政收支之間不具有共整合關係,無法滿足財政永續之條件,意謂著財政赤字規模太大,政府必須審慎地檢視財政政策變更之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