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漢溪觀光資源整合與區域治理-交易成本觀點

本文以「大漢溪觀光資源整合」作為探討標的,主要命題為,為何有利於地方政府間的合作關係,至今尚未採取具體而充分的行動?其所面臨到的制度障礙為何?事實上,大漢溪流域面積涵蓋新竹縣、桃園縣與新北市三個行政區域,其中鄰近桃園縣與新北市之沿岸具有豐厚的觀光資源,包括自然生態、人文歷史、鄉村風貌、都會魅力等四種型態,因此極具整合之潛力與發展性,例如斥資2,340萬元的大溪鎮「大鶯綠野景觀自行車道」於2009年7月通車,北接新北市的三峽、鶯歌自行車道,南接桃園縣的大溪、龍潭並且達石門水庫壩頂,從淡水河出海口南下即可抵達石門水庫,全長約60公里,已成為北臺灣熱門的鐵馬旅遊路線之一。從上述案例可暸解到區域合作所帶來之利益是可觀的,但這只是一小部份的整合面向,如何讓「大漢溪觀光資源整合」達到整體性、適切性與效益性,是值得中央與地方政府(以桃園縣與新北市為主)所重視之議題。

就理論而言,「大漢溪觀光資源整合」觸及到區域治理議題,區域治理則涉及到行動者間的互動關係(例如合作與競爭),而如同新制度經濟學者R. Coase所言,不管是何種形式的交易行為,或多或少都有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的存在,這不僅影響行動者間的互動模式,更會牽引政策之未來走向。因此,本文首先以「區域治理」作為切入點,說明「大漢溪觀光資源整合」的重要性,並運用「交易成本」中的「聯合生產經濟」(joint production economies)、「機會主義的預期成本」(expected costs of opportunism)與「治理成本」(governance costs)等概念,探討在大漢溪資源整合議題上,地方政府間尚未發展出具體合作關係之可能原因為何。最後依據「制度建置成本」的概念,提出以中央政府作為「大漢溪觀光資源整合」之引導者的建議,以降低地方政府間難以支付的交易成本,並提供適當之合作誘因,讓區域發展真正產生綜合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