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發展差距下之公平衡量-高雄市旗津海岸公園與新北市淡水漁人碼頭之對照
南北發展之政策資源配置不應僅以經濟效率為準則,似應兼顧公平之概念。然民眾與政府對地方發展之判斷標準與指標不同,因認知不一而產生「不公平」爭議。公平衡量由投入與結果之構面衡量,本研究以Anderson (1974)提出的資訊整合理論之公平模式 為一理論基礎,其為同時強調個體自身投入與結果之比較與人際比較。簡言之,社會公平衡量之重點應包括當事人之界定,及投入面與結果面指標之界定,進而整合其客觀事實與主觀價值(Farkas, 1991: 81; Dunn, 2004: 213),並應考量兩地社會長期累積形成的存量條件,一併檢視,始能進行公平衡量。本研究以高市旗津海岸公園與新北市淡水漁人碼頭為對照,從相關文獻歸納出經濟公平、倫理公平、程序正義與環境正義四個方面進行討論,界定此四構面之多方當事人、目標界定,及投入面與結果面指標等,擬以進行多方當事人之公平衡量。
汪明生、黃于恬
服務單位: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教授、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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