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倫理基礎之研究:公民意識的觀點
本文旨在分析以公民意識(citizenship)作為公共行政倫理基礎的相關論述。公共行政人員除了其專業角色外,公民(citizen)亦為其必然扮演的角色地位。而此公民角色地位除了法律面向上制訂的權利與義務外,另一關鍵的面向便是在倫理傳統面向上,自然演進所形塑的公民意識。就公共行政的倫理基礎而言,自亦受到公民意識在法律和倫理面向的演進而呈現動態交互辯證的關係。
基此,本文首先整梳公民意識在法律面向和倫理面向的演進與內涵:就法律面向而言,發現自美國獨立時期到二十世紀初始,基本上呈現州優位與國家優位之間的對張更迭;就倫理面向而言,主要包括獨立初期組成自願團體的經驗、清教徒盟約傳統(Puritan covenantal tradition)、Jefferson 思想(Jeffersonian thought)與反聯邦主義論者的觀點(Antifederalist perspectives)。二十世紀初則受到進步改革運動的影響及二次戰後行為主義的興起使得公民意識的觀點受到忽視,僅重視效
率、科學與專業。
1980 年代公民意識的思維又重新在公共行政領域中復甦,而於新公共服務的論述中再度成為關鍵的理論基礎之一。本文最後則檢視公民意識觀點對此後公共行政倫理研究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