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長選舉政見的實證分析:南投縣個案研究
地方政府預算最主要的決策者為地方首長,其次是行政官僚的各機關首長與財政機關首長,再其次才是議會;在預算考量因素上,地方首長的競選政見與法定辦理事項是最為重要的兩點原因。因此本文檢驗歷屆南投縣長當選人所提重要的優先政見是否會兌現,並比較他們的競選政見與財政支出決算以檢驗其政見承諾是否算數 是否說到做到?本研究發現歷屆南投縣長當選人所提重要的優先政見,若屬於較具體的政見如公佈財產,其被兌現的機率相對較高,而屬於原則性的政見被兌現的機率相對較低,主要原因是民眾對具體的政見較容易檢視,兌現與否無從抵賴,執政的縣長為了怕被攻擊自然努力兌現其競選時所提出的具體政見支票;至於那些原則性的政見因內容較模糊,民眾較難檢驗其是否兌現,縣長諸公就有意無意間把它們忽略了。所以基於民主政治治者對被治者負責的基本原則,未來應嚴格要求候選人應在選舉公報上提出具體的政見訴求,當選執政後民眾才有能力檢驗其選舉政見是否兌現,作為未來支持與否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