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檔案審選政策之研究
地方發展為國家主軸,主要涉及經濟、政治與社會文化系統等三個次級系統的功能分化結果所構成,並以地方政府的組織編制架構為基礎,表現出各種縣(市)自治事項之治理作為,進而由辦理自治事項產生地方各類型的檔案。地方檔案是適用檔案法徵集審選為國家檔案的對象,主要以「檔案分類及保存年限區表」作為檔案分類、保存、銷毀及移轉之依據,呈現「業務導向」與「由上而下」的檔案管理。檔案中央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檔案管理單位,如何達成選出評估地方政府具有永久保存的檔案價值之認知共識,作為國家檔案審選之依據,乃是地方政府首需面臨的檔案管理課題。
本研究方法除採用文獻分析法蒐集英國威爾斯國家檔案審選政策與美國檔案價值鑑定理論發展等文獻外,亦採用層級分析方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簡稱AHP)針對國內地方政府秘書室與文書檔案科等檔管人員施測,研究發現在審選地方檔案呈現心理相對權重的優先順序:首先為政治系統中政府管理能力(0.403)、其次為社會文化系統(0.347)、最後是地方經濟發展(0.248),再輔以兩次的焦點座談從中了解縣(市)政府業務單位、檔案單位人員對地方檔案是否成為具有國家檔案價值之認知差異,並彙整出AHP實證分析與地方政府檔案審選事項關連性,作為審選之參考。
陳建寧、馬群傑
服務單位:國立台南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兼任助理教授、國立台南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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