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嵌入型監管:當代中國政府社會組織管理體制的新觀察

自2004年以來,中國政府在對待社會組織的管理職能方面發生了一些新的變化,不論是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在激勵和培育社會組織發展、規範社會組織發展機制、拓寬社會組織發展空間方面都有了一些新的探索。這些新的政策探索和改革對於改變中國傳統的國家-社會關係具有怎樣的重要意義?本文結合自2004年以來的這些制度和政策改革進行大致的梳理,並基於這些政策分析與經驗研究,提出當代中國政府在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方面逐步轉向嵌入型監管的觀點,同時提出從監管意願與監管能力兩個方面,以及對社會組織的吸納能力、對社會組織管理重點的分化、對社會組織管理制度化水準提高、對社會組織管理手段多元化四個維度對嵌入型監管的概念進行深度解析,並論證為什麼嵌入型監管的概念能夠更好地描述和解釋當代中國的國家-社會關係。